| 出国护照申请指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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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12-18 10:45 文章来源:重庆市合川区外经贸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一、申请事由
户口在我区的公民,因私前往外国定居、探亲、学习、就业、旅行、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,均可以向我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》。
二、申请地点
申请人可以到合川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,递交申请材料。也可以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(市公安局新大楼),递交申请材料。
三、办证时限
各区、县受理的申请为15天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的申请为5个工作日。
四、申请材料
1、首次申请(护照过期按首次申请):
(1)申请表1份(填写完整、真实、清晰),可以网上下载申请表(A4纸正、反面打印);
(2)照片2张(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、白底、深色上衣、照片尺寸48X33毫米,头部长度28-33毫米,宽度21-24毫米);
(3)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(查验原件,A4纸复印);
(4)组织、人事部门意见或按公安机关要求提交意见(指特殊身份登记备案人员);
(5)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(口)证明(受理民警查验网上人口信息不齐全的才提交);
2、护照换发:
(1)申请表1份(同上);
(2)彩色照片2张(同上);
(3)护照原件;
(4)护照首页和最近一次签证页复印件;
(5)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(查验原件,A4纸复印);
(6)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(口)证明(受理民警查验网上人口信息不齐全的才提交);
(7)组织、人事部门意见或按公安机关要求提交意见(指特殊身份登记备案人员)。
3、护照补发:
(1)申请表1份(同上);
(2)彩色照片2张(同上);
(3)报案证明或护照遗失说明;
(4)护照遗失登报申明(见报纸);
(5)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(查验原件,A4纸复印);
(6)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(口)证明(受理民警查验网上人口信息不齐全的才提交);
(7)组织、人事部门意见或按公安机关要求提交意见(指特殊身份登记备案人员)。
五、特别要求
首次申请出国护照、申请护照换(补)发,必须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,递交申请材料,不能由他人代为申请。申请人完成申请程序后,其护照可以委托他人代领。
六、联系咨询电话:42875033
因私护照申请表正面
因私护照申请表反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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